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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6.HK 现金要约公告

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16.HK) 自愿有条件全面现金要约 - 以收购本行全部已发行H股

收购价:每股现金1.38港元

要约条件:

H股要约须于以下条件达成后方可作出:
(a) 独立H股股东于为了批准退市而将予召开的H股类别股东大会上通过批准退市的决议案,惟:
(i) 经出席的独立H股股东(无论是亲身或委任代表投票)持有的H股所附带的表决权中至少75%(以投票表决方式)予以批准;及
(ii) 就决议案(以投票表决方式)所投的反对票数目不超过独立H股股东持有的所有H股所附带表决权的10%;
(b) 在临时股东大会上由亲身或委任代表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不少于三分之二以投票方式通过批准退市的特别决议案;
(c) 于要约截止日期下午四时正或之前接获有效的H股要约接纳书(且在获准许的情况下未撤销),有关H股数目不少于独立H股股东所持有的已发行H股的90%;
(d) 执行人员批准豁免遵守收购守则规则2.2(c)的规定;
(e) 并无发生或存在任何事件(包括有关主管机构制定或采取任何法律、指令、行动、程序、诉讼或调查)以致令H股要约变成无效、不能被强制执行、违法、不切实际或将禁止H股要约的实施(或可能施加与H股要约有关的任何重大不利条件或责任);
(f) 自该公告日期,贵集团的业务、资产、财务或贸易状况、前景或环境并无任何重大不利变更;及
(g) 执行人员批准就内资股要约豁免遵守收购守规则20.1(a)的规定的申请(如有)。

就整体或就任何特定事项而言,H股要约的条件(e)、(f)及(g)可按要约人的全权酌情厘定获得全部或部分豁免。H股要约的条件(a)至(d)于任何情况下均不会获豁免。如任何条件在完成最后期限或之前未获满足或豁免(如适用),H股要约将告失效,而其后将在切实可行情况下尽快刊发进一步公告以通知股东。
根据收购守则规则30.1注释2,要约人只可以在会导致有权援引任何条件,而且就H股要约而言对要约人极为重要的情况下援引任何条件(上述H股要约的条件(a)至(d)除外)作为不再进行H股要约的依据。于最后实际可行日期,于(i)国家发改委及(ii)外管局进行的与要约有关的备案、登记或批准(如适用)已经完成并根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具备十足效力和效用。

如接纳公司行动,请于2024年03月13日下午4时前,填妥以下数据,并以注册电邮转发到cs@futuhk.com提交申请。

1. 牛牛号:
2. 姓名:(中文 或 英文姓名)
3. 股票号码:416.HK
4. 接受公司行动股数:(填写申请公司行动的股数) [此公司行动不接受额外申请]

公司行动申请费用:
公司行动手续费 - 每手0.80元,
手续费费用 - 每手1.00元,最少30元,
印花税费用 - 交易金额0.1%,

交易结算日期 - 2024年03月11日收盘后 (此日期之后购入的股票将不受理公司行动申请)

公司行动截止日期 - 2024年03月13日下午4时前 (香港时间GMT+8)
(截止时间后提交的申请一概恕不接受,请阁下留意)

申请者注意:
1. 如在截止日期前没有收到电邮回复,将会自动视为放弃此公司行动
2. 本次公司行动不接受额外申请,客户最大可申请数量不超过持有的合资格股数
3. 请预留足够资金作支付手续费之用,否则视为放弃
4. 如申请数据填写错误,需要重新发送电邮提交申请
5. 已挂单及已沽出的股票无法申请公司行动
6. 公司行动一经申请将无法撤回
7. 如有任何变动,以上市公司公告为准

公司行动公告

公司行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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