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訂單期限 (限價單)

投資者在掛單時可以選擇訂單有效期,選項包括當日有效、撤單前有效。

 

1. 當日有效

1.1 港期期貨及指數期權、新加坡期貨、日本期貨

早市、午市訂單交易時段未成交訂單將在午市收盤後被撤單;

夜市未成交訂單將在夜市收盤後被撤單。

1.2 美期期貨和期權

當個交易日收盤未成交訂單將進行撤單。

 

2. 撤單前有效

2.1 現金交割合約:訂單將持續有效,直至訂單成交、被撤單或合約到期。

2.2 實物交割合約:訂單有效期截止至最後交易日/第一通知日前兩個交易日,未成交訂單將在收盤後被撤單。

2.3 實物交割美期期權合約:訂單有效期截止至最後交易日的前一個交易日。

註:為避免實物交割風險,最後交易日/第一通知日前兩個交易日後,將無法提交撤單前有效訂單。如有需要,可使用「當日有效」期限進行下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