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當前持倉基金的金額。
對債基股基:基金資產=客戶持倉份額*基金當前淨值+基金買入待確認金額
對貨幣基金:基金資產=客戶持倉份額*基金當前淨值-淨贖回金額+淨申購金額
對於基金品類,申購的資金需要經過基金公司確認申購才形成 持倉份額,在申購交易確認前,持倉份額並未改變,而會以 買入待確認金額 的形式增加基金持倉金額。
同樣,對於贖回的基金資產,也並未立刻從持倉份額減掉,而會體現在 贖回待確認份額 當中。但對於貨幣基金,在贖回金額後,相應資金將立刻增加到對應贖回賬戶。
基金收益產生主要是由於持倉基金的淨值變動造成。單只基金淨值更新產生收益= T-1 日持倉份額 * [ T 日單位淨值 -(T-1)日單位淨值]
另外,分紅基金的現金分紅也會對基金收益產生影響。每當基金公司更新您持倉的基金淨值,或分紅基金的現金分紅到賬等,都會在具體基金的收益明細中產生一條記錄。
舉例:基金淨值波動產生收益:假如港元基金 A 在 9 日(基金交易日)持有 100 份,9 日的基金淨值 NAV=10,基金公司更新 10日 的淨值若 NAV=10.1,則將對該只基金發放收益為 100*(10.1-10)=10
週末、節假日(包括休市日)至下個交易日切T前期間,未發起贖回的貨幣基金將照常計算收益,累積收益將在節假日後第一個交易日發放。
以港元貨幣基金為例:如客戶在上週五9點前已買入並確認份額(假設週一及週五均為交易日)。
情況1:若在本週一9點前贖回,贖回淨值將以週五當日淨值為準,客戶將獲得截至上週五的收益,但不包括週六至本週一的收益。
情況2:若在本週一9點後贖回,贖回淨值將以週一當日淨值為準,客戶將獲得截至本週一的收益,即包括週六至本週一的收益。
持倉期指基金從建倉到全部清倉的周期。
持倉收益則為基金在該持倉期內的全部收益金額。
富途基金當前提供兩種成本價的計算方式,分別為攤薄成本價和平均成本價。
不同的成本價計算方式也影響了對應基金的成本金額及收益率。
指基金持有期內的保本價格,如按該價格贖回全部持倉基金,則收益為 0。申購、贖回均會對攤薄成本價產生影響。
如果持倉盈利後贖回,則剩餘持倉的攤薄成本價會降低,攤薄成本下持倉收益率會上升。
攤薄成本價 = 持有期內( 累計申購金額 - 累計贖回到賬金額 - 買入待確認金額 - 分紅到賬金額)/ 持倉已確認份額
平均成本反映對應當前持倉的基金,在申購時總計付出的成本,只在持倉增加時發生變化,在發生贖回時則不變。另外,對分紅基金若發生分紅,也需要對平均成本進行修正。
平均成本價=(買入前數量 × 買入前平均成本價+本次買入金額)/買入後持倉數量
如果發生現金分紅,則需要在平均成本價中減去每份分紅金額。
如果持倉盈利後贖回,則剩餘持倉的平均成本價不會發生變化,但會產生已實現收益。
例子1 初次買入
假如客戶在T日前未持有基金A,在T日買入基金金額為100,T日基金淨值NAV=10,則T日確認持倉份額為10。
攤薄成本價=100/10=10
平均成本價=100/10=10
兩個價格一樣
例子2 續例子1,淨值上漲後贖回
假如客戶在 T+5 日基金淨值上漲至 NAV=11 時,贖回持倉 10 份中的 6 份,則對應贖回金額為 66。
攤薄成本價=(100-11*6)/(10-6)=8.5
攤薄成本價 | 現價 | 持倉數量 | 持倉收益 | ||
8.5 | 11 | 4 | (11-8.5)×4=10 | ||
平均成本價 | 現價 | 持倉數量 | 持倉收益 | 未實現收益 | 已實現收益 |
10 | 11 | 4 | 10 | 4 | 6 |
例子3 續例子1,淨值下跌後贖回
假如客戶在 T+5 日基金淨值下跌至 NAV=9 時,贖回持倉 10 份中的 6 份,則對應贖回金額為 54。
攤薄成本價=(100-9*6)/(10-6)=11.5
攤薄成本價 | 現價 | 持倉數量 | 持倉收益 | ||
11.5 | 9 | 4 | (9-11.5)×4=-10 | ||
平均成本價 | 現價 | 持倉數量 | 持倉收益 | 未實現收益 | 已實現收益 |
10 | 9 | 4 | -10 | -4 | -6 |
持倉收益率同選擇的成本價計算方式有關。
在攤薄成本下,持倉收益率=持倉收益/(持倉攤薄成本價×持倉份額+買入待確認金額)
在平均成本下,持倉收益率=持倉收益/(持倉平均成本價×持倉份額+買入待確認金額)
若發生申購基金,但金額尚未確認時,雖然基金持倉份額及持倉成本價不變,但持倉收益的絕對值仍然會相應降低。
從開始購買基金至今日的累計收益,包括基金清倉前的收益。
買入待確認狀態下訂單的總金額。
贖回待確認狀態下訂單的總份額。
該基金在持倉期內的全部分紅金額。